于谦(1398年5月13日-1457年2月16日),字廷益,号节庵,官至少保,世称于少保。汉族,明朝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杭州钱塘县人。因参与平定汉王朱高煦谋反有功,得到明宣宗器重,担任明朝山西河南巡抚。明英宗时期,因得罪王振下狱,后释放,起为兵部侍郎。土木之变后英宗被俘,郕王朱祁钰监国,擢兵部尚书。于谦力排南迁之议,决策守京师,与诸大臣请郕王即位。瓦剌兵逼京师,督战,击退之。论功加封少保,总督军务,终迫也先遣使议和,使英宗得归。天顺元年因“谋逆”罪被冤杀。谥曰忠肃。有《于忠肃集》。于谦与岳飞、张煌言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
闻君新楼宴,下对北园花。主人既贤豪,宾客皆才华。
初筵日未高,中饮景已斜。天地为幕席,富贵如泥沙。
嵇刘陶阮徒,不足置齿牙。卧瓮鄙毕卓,落帽嗤孟嘉。
芳草供枕藉,乱莺助喧哗。醉乡得道路,狂海无津涯。
一岁春又尽,百年期不赊。同醉君莫辞,独醒古所嗟。
销愁若沃雪,破闷如割瓜。称觞起为寿,此乐无以加。
歌声凝贯珠,舞袖飘乱麻。相公谓四座,今日非自夸。
有奴善吹笙,有婢弹琵琶。十指纤若笋,双鬟黳如鸦。
履舄起交杂,杯盘散纷拏。归去勿拥遏,倒载逃难遮。
明日宴东武,后日游若耶。岂独相公乐,讴歌千万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