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名山昔远游,老罢无复睹。永怀避世士,往往寄农圃。
移家白云根,及此未春雨。桃梅足新栽,把玩喜欲舞。
可无紫琅玕,叶作翠凤羽。宠光松菊径,萧散烟霞聚。
雌雄比嶰谷,颜色盖南浦。龙鞭虽未行,玉茁亦已吐。
咄嗟勿留情,万物乃吾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