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金陵山水真奇绝,我昔南游遍车辙。归来梦想隔尘埃,翼未高飞肘先掣。
与君有约各分署,三岁两曹惟一缺。羡君此去若登仙,欲往不得心内热。
如遭炎蒸坐深甑,拟踏阴厓齧寒雪。君今况得故乡归,我是北人犹爱说。
停君酒杯听我歌,我歌未终君暂辍。折桂桥边衣锦行,雨花台上登高节。
古闻骑鹤上扬州,得未为艰失为觖。太常陈卿我同志,官府神仙非滥设。
因君寄语须自珍,莫道玉堂天上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