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熙载(902年—970年8月31日),字叔言,其先为南阳(今属河南)人,后家于齐,遂为潍州北海(今山东潍坊)人。五代十国南唐时名臣、文学家。后唐同光四年(926年)进士及第。开宝三年(970年)卒,年六十九,赠右仆射、同平章事,谥文靖。韩熙载高才博学,又精音律,善书画。为文长于碑碣,颇有文名,当时求其为文章碑表者甚多。其所作制诰典雅,人称“有元和之风”,与徐铉并称“韩徐”。江左称其为“韩夫子”,时人谓之为“神仙中人”。其所撰诗文颇多。有《韩熙载集》5卷、《格言》5卷等,今皆佚。《全唐诗》存诗5首,《全唐诗外编》补收诗1首。
初至文殊寺,日暮雪绥绥。冻手解皮囊,短札外无馀。
主人敬爱客,烧泉夜围炉。遂罄乡国语,一一与泪俱。
或尔强欢笑,或自简残书。谈道欲抗昔,言诗每起予。
得句必朗咏,时惊山鬼呼。寒腊亦易过,从予策蹇驴。
遍视新流人,兼履旧边隅。一闻西岳言,跃跃动衣裾。
爰登千山顶,翘望医巫闾。分题写怪石,摘食尽野蔬。
冰解梨花落,兴尽春已徂。扶杖过金塔,寺小足安居。
况复主人贤,善谑礼无拘。经夏复经秋,凉风满庭除。
忽忆匡山期,掩卷赋归与。严命难再淹,令我立踌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