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疆埸未云静,家国疑摇摇。深乎帷帐筹,公卿日以朝。
虏势固不壮,虏骑固为骁。强弱士气少,战守民力凋。
荒山涧壑冷,岁暮风萧萧。百草皆烂死,扑面黄叶飘。
枭鹠互鸣啸,狐豺纷踯跳。秃鬓祗枯藜,伫立天益寥。
恭惟我寿皇,恢复悉有条。咄哉开禧臣,妄动尤虚嚣。
女贞亦分裂,幽燕乱无聊。贤愚世运厄,隆替华夏焦。
羌戎汉威灵,河隍唐僖昭。民老曾何知,但愿归富饶。
中外持论平,致君舜与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