韦皋(746年—805年9月13日),字城武。京兆万年(陕西西安)人。唐代中期名臣,韦元礼七世孙,韦贲之子,出身京兆韦氏,排行第二十三。代宗广德元年(763年)为建陵挽郎。大历初任华州参军,后历佐使府。德宗建中四年(783年)以功擢陇州节度使,兴元元年(784年)入为左金吾卫大将军。贞元元年(785年),韦皋出任剑南节度使,在蜀二十一年,和南诏,拒吐蕃,累加至中书令、检校太尉,封南康郡王。顺宗永贞元年(805年)卒,年六十,赠太师,谥忠武。《全唐诗》存其诗三首。
一个茅庵,三间七架。两畔更添两厦。倒坐双亭平分,扶阑两下。门前数十丘罢稏。塍外更百十株桑柘。一溪活水长流,余波及、蔬畦菜把。
便是招提与兰若。时钞疏乡园,看经村社。随分斗米相酬,镮钱相谢。便阙少亦堪借借。常收些、笋干蕨鲊。好年岁,更无兵无火,快活杀也。
性僻耽佳我亦如,流传嗤点共删除。心期自出寻常表,文力长扶百六初。
未坠于人终不坠,其馀诸子尽堪馀。风流一代归君手,怅望千秋独起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