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吾观樊生者,气燄凌云霄。逢人肆议论,芬馥兰与椒。
去年应秋诏,入贡天子朝。南宫摈不收,归迹如蓬飘。
长途病憔悴,旧里门萧条。今时贱未用,无计逃诮嘲。
昨日升吾堂,出诗振琼瑶。自云世儒学,其胄来遥遥。
异哉先冢上,有木名百僚。一根初两干,干木仍骈交。
茂育三十稔,曷为风霜凋。材奇固得地,抱合势已乔。
连理古所瑞,于义尤昭昭。奚哉私门中,福寿不可邀。
善祥既失效,叹惋成长谣。吾言异于是,矧世逢虞尧。
力为君子儒,进道忽使消。积德庆厥后,斯木诚非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