嵇康(224-263,一说223-262),字叔夜,汉族,三国时期魏国谯郡铚县(今安徽省宿州市西)人。著名思想家、音乐家、文学家。正始末年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学新风,主张“越名教而任自然”、“审贵贱而通物情”,为“竹林七贤”的精神领袖。曾娶曹操曾孙女,官曹魏中散大夫,世称嵇中散。后因得罪钟会,为其构陷,而被司马昭处死。
雾敛芳汀。香冷云屏。奈韶华、又过清明。卖饧声里,打叠闲情。
算几番风,几番雨,几番晴。
绿酒频倾。丽句催成。话游踪、合到西泠。小红桥外,水碧烟横。
正杏花娇,桃花媚,柳花轻。
才别扬州市。又匆匆、一肩行李,饥驱于此。累夕追欢殊不厌,大有忘年诸子。
喜别久、情深犹是。一笑吾生惟剧饮,使他乡、日日能供醉。
谁更起,还家思。
海天渐动初冬意。最凄清、窗棱风冷,檐牙雨细。夜黑堂空灯火暗,而我偏工说鬼。
惹四座、魂惊欲死。百怪千奇姑妄说,笑群公、此物何须畏。
可畏是,人间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