嵇康(224-263,一说223-262),字叔夜,汉族,三国时期魏国谯郡铚县(今安徽省宿州市西)人。著名思想家、音乐家、文学家。正始末年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学新风,主张“越名教而任自然”、“审贵贱而通物情”,为“竹林七贤”的精神领袖。曾娶曹操曾孙女,官曹魏中散大夫,世称嵇中散。后因得罪钟会,为其构陷,而被司马昭处死。
人生乃动物,万事皆动端。
阴阳造化汝,赋汝以五官。
五官各治职,愈治当愈残。
非苦动所扰,乌知静为安。
非恶动所戕,未贵静为完。
百年夜分半,梦想仍妄瞒。
动多静常少,竟为动所干。
回光一自照,万事无悲欢。
居士何早达,动境能反观。
宁为玉在璞,不为珠在盘。
虚室生朝白,青璅凝暮寒。
聊持动时想,摄入静中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