嵇康(224-263,一说223-262),字叔夜,汉族,三国时期魏国谯郡铚县(今安徽省宿州市西)人。著名思想家、音乐家、文学家。正始末年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学新风,主张“越名教而任自然”、“审贵贱而通物情”,为“竹林七贤”的精神领袖。曾娶曹操曾孙女,官曹魏中散大夫,世称嵇中散。后因得罪钟会,为其构陷,而被司马昭处死。
姑苏昔义田,子能成父志。宜兴今义田,弟可托兄事。
兄为四朝老,自享不求备。辛勤经国馀,图此睦族计。
意念良已勤,条画犹未试。卯君千里来,始与毕此义。
谓当时敛散,更俾勤树蓻。美意与良法,要不出范氏。
孰孤当早分,孰乏当厚遗。孰仕当罢给,孰归当更置。
冠昏及丧祭,多寡义无异。馀波逮里闾,明训及童稚。
愿言吾孙子,相与守世世。吴山苟长青,此义期无坠。
君闻益欢然,呼酒复径醉。朝来揖上马,矍铄别无泪。
吾曹在祖道,仰止成叹喟。安得随归鞭,往看嘉禾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