嵇康(224-263,一说223-262),字叔夜,汉族,三国时期魏国谯郡铚县(今安徽省宿州市西)人。著名思想家、音乐家、文学家。正始末年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学新风,主张“越名教而任自然”、“审贵贱而通物情”,为“竹林七贤”的精神领袖。曾娶曹操曾孙女,官曹魏中散大夫,世称嵇中散。后因得罪钟会,为其构陷,而被司马昭处死。
友道久寥落,每叹知音希。伐木歌故在,山蹊草离离。
吾昔游京国,数公幸相依。惠我以明德,不啻食与衣。
尚论古之人,未敢轻生讥。刘公湖南彦,元思更洞微。
瑶琴出故匣,朱弦映星徽。一唱仅三叹,谁欤领其几。
君志在纂述,不见朱与绯。纷纷竞前进,江湖固君宜。
彼庸不知君,爱惜徒尔为。君行视郡符,谢病勤公移。
犹举一二政,阖郡怀威慈。尺疏告天子,扬帆指云矶。
譬如善御者,君其范我驰。予言指江水,欺君有如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