嵇康(224-263,一说223-262),字叔夜,汉族,三国时期魏国谯郡铚县(今安徽省宿州市西)人。著名思想家、音乐家、文学家。正始末年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学新风,主张“越名教而任自然”、“审贵贱而通物情”,为“竹林七贤”的精神领袖。曾娶曹操曾孙女,官曹魏中散大夫,世称嵇中散。后因得罪钟会,为其构陷,而被司马昭处死。
鸿门置酒饮未已,沛公如厕忽先起。白璧玉斗不敢献,愁彼君臣怒不止。
项王受璧置座右,亚夫见斗恨切齿。玉玦三举王默然,事已大定宁须此。
竖子不足谋,老臣空拊髀。拔剑一撞情激昂,吾属今为若卤矣。
疽发背,亚父死,垓下五人分王体。纵有奇计难瓦全,茫茫恨入乌江水。
君不见,当年望气非荒唐,沛公原是真天子。金瓯既已属他人,玉斗撞碎徒为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