君马玄黄我马白,我往日南君漠北。颜色不同心事殊,况有山川能间隔。
鸡鸣钟动灯荧荧,闻君被洒仍未醒。明珠为泪金作心,持以赠君君不应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一曲初篙上水船,翠峰苍壁挟洄川。
采幢幔屋今何在,空有丹炉石鼎烟。
离人逢好友,一棹傍林丘。远送同明月,相看总白头。
野桥疏柳卧,浦寺乱云秋。信宿倾情话,闲心到十洲。
遗我岩岩石,拜嘉贤使君。
何当天共补,应免玉偕焚。
想自乘槎得,知从饮羽分。
试将簷畔累,尚带故山云。
章城何幸遇仙俦,会向江楼纪胜游。一片夕阳红蓼岸,数声渔笛白蘋秋。
西山雨过烟光碧,南浦风翻雪浪浮。自愧暂依乔荫下,敢同兰桂占先筹。
有何辛苦有何愁,个个林间尽白头。
细叶累巢花影暖,微虫共禽竹阴秋。
清音岂许黄莺伏,素羽曾教白鹭羞。
唯尔鬓毛应似我,相逢不用话因由。
农夫只合老山林,辜负时卿一寸心。
老矣不堪持手板,死时何用覆斜衾。
有人称善名非细,对客无惭乐最深。
回首暮云山黯淡,谁能更听伯牙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