君马玄黄我马白,我往日南君漠北。颜色不同心事殊,况有山川能间隔。
鸡鸣钟动灯荧荧,闻君被洒仍未醒。明珠为泪金作心,持以赠君君不应。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朝食叶底梨,暮看枝上花。花开食实后,霜风振长柯。
远水良可鉴,彩云亦易过。念尔白于雪,日暮当如何?
少年困裋褐,妄意取圭组。
徒为出岫云,不作润物雨。
三年葭苇丛,凫舄堕江浒。
忧患鬓先凋,惊呼髀空抚。
过期释重负,揆日趋在所。
投簪诚未能,束担亦良苦。
汉庭士冀北,不可一二数。
顾我最平凡,辱君误推许。
皇明照百工,天高日亭午。
海岳虽兼受,涓埃谅无补。
汲汲为身谋,人生几寒暑。
轩冕既傥来,金璧又难贮。
试看辕下驹,何如黄鹄举。
莫待婚嫁了,径为松菊主。
大隐在城市,高人恋衡宇。
相期数过从,从绠同汲古。
松柏挺千仞,正直缘天姿。霜雪亟摧残,青青蕃且滋。
自匪涧壑幽,愿与樗散期。譬彼盛德俦,耻令虚誉驰。
匠石一回顾,尺度罔不宜。卓尔梁栋材,大用方自兹。
屈曲获长年,庄生良可嗤。
两架酴醾侧覆檐,夏条交映渐多添。
春归花落君无恨,一架清阴恰满帘。
珊瑚碧树小明月,散作人间无尽香。伏雨阑风浑不惜,为君高处踞胡床。
看竹不问主,听松还对僧。山中春欲暮,此兴复谁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