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君子不苟然,每以中道居。处身概有常,为吏形其馀。
太原大夫公,使蜀元丰初。蜩螗沸清昼,交道狼与狙。
公时于其间,素蕴唯所摅。纷扰目不瞬,开济心自如。
蜀人恃以安,至今芬名誉。更驾漕三峡,应手民瘼除。
适逢惠泽新,禁网阔且疏。攫噬化为麟,奔驰不能车。
公无异他日,法度方得梳。均齐即人心,简易平徭书。
天边促严召,岁晚巾归舆。老成坐庙堂,收实攘浮虚。
有常岂易得,得见将已欤。行看步台省,自可风簪裾。
非才共封略,况旧游门闾。赠行期有知,知公当知予。
水晶宫里,撒明珠、散作园林珍物。恍若老龙行雨罢,倦卧藤轩西壁。
影乱潭星,光分海月,清照瑶峰雪。碧山楼下,主人真是人杰。
摘来玉乳累累,把赠题缄,每为比邻发。况复年年劳赋咏,满纸墨华明灭。
丘壑情深,江湖忧在,相对惊须发。如公经济,未许平章风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