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948~1031)字明远,世为澶州清丰人,后徙彭门。除右司谏,知制诰,判尚书刑部。后又献斧扆慎刑箴、大顺审刑无尽灯颂凡五篇。累官工部尚书,集贤院学士。时修礼文之事,诏令多出其手。屡请老,以太子少保致仕。迥善吐纳养生之术,性乐易宽简,服道履正,历官莅事,未尝挟情害物。真宗数称为好学长者。卒,谥文元。迥著有翰林集三十卷,道院集十五卷,法藏碎金录十卷,及耆智馀书、随因纪述昭德新编各三卷,均《宋史本传》并传于世。
青山十亩馀,茅屋数间足。高树结浮烟,脩篁茂深绿。
孤松无邻舍,生理不拘束。开田种禾稻,间以黍与粟。
中岁幸西成,青黄被溪曲。凫鹥与鸿雁,亦各得所欲。
清秋霁凉雨,涧底石如玉。野老时见过,杯酒聊与属。
但愿官长廉,吏卒莫我毒。耕稼纳王租,世世还相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