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群玉(808~862),字文山,唐代澧州人。澧县仙眠洲有古迹“水竹居”,旧志记为“李群玉读书处”。李群玉极有诗才,他“居住沅湘,崇师屈宋”,诗写得十分好。《湖南通志·李群玉传》称其诗“诗笔妍丽,才力遒健”。关于他的生平,据《全唐诗·李群玉小传》载,早年杜牧游澧时,劝他参加科举考试,并作诗《送李群玉赴举》,.但他“一上而止”。后来,宰相裴休视察湖南,郑重邀请李群玉再作诗词。他“徒步负琴,远至辇下”,进京向皇帝奉献自己的诗歌“三百篇”。唐宣宗“遍览”其诗,称赞“所进诗歌,异常高雅”,并赐以“锦彩器物”,“授弘文馆校书郎”。三年后辞官回归故里,死后追赐进士及第。
黄尘如雾透膏肓,五国城东月倍凉。天意或成高士志,鬼薪终觉罪名长。
死鞋偷圹人还抽,生骨留金梦更狂。剪碎袈裟飞五色,化为蝴蝶到梅庄。
卧疴连夏秋,尔来收药喜。群腴久嚼蜡,今始甘鲂鲤。
自非天矜怜,安得吉祥止。寄声问何如,感此远方弟。
炯然忧爱心,谆谆见词旨。兼馈药笼珍,废疾居然起。
末章悼飞蝗,布阵长千里。那知自北来,今亦遍苕水。
公田吏如虎,收拾无滞穗。诉伤服大刑,遑哀室如燬。
古来此乱国,赤子先遭弃。北桥千万仓,何翅敖洛峙。
一粒不肯捐,肯念饥由己。谨勿传吾诗,隙间天蝼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