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
旧德前朝在,传家后起难。江山留治迹,祠庙足辛酸。
兄仕初为令,君恩每改官。分符临夏口,建节过闽滩。
荒服南溟阔,雄藩列嶂巑。命提中典使,首立外台端。
经术良为本,科条亦可观。霜风清瘴疠,蛟鳄伏波澜。
陈氏尝惭长,诸袁实继安。公卿终可致,道德在无刊。
永忆家风厚,咨嗟狱吏残。深文堪惕息,考谳极创瘢。
昔滥京仓禄,䢅趋省户丹。循书黄案尾,默愧惠文冠。
隐几今怀耿,中宵每窃叹。政玆褒召杜,道必闭申韩。
陈臬虽无陂,推情或未殚。勿忧陈奏却,翻戒虑囚宽。
梅岭延冬燠,茆檐卧岁阑。公私相望切,引领属加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