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驿马别一朝,阁上话三夜。最恨箬篷船,柔橹当艄架。
相思比日车,昼夜转无罅。岂谓经半载,过秋不待夏。
馅饼废堆盘,醇醪罢洗斝。年年为友朋,三江历九坝。
每云经此涂,如罪流不赦。母老令弟丧,今宁即离舍。
道路有高五,駏蛩昔倚藉。渠今复南上,君岂能北下。
念此令人痛,泪迸檐溜泻。又闻抱微疴,应坐愁不化。
人生老头甜,或同倒啖蔗。莫添红炉炭,肝肺怕薰炙。
饥冻过毒矢,日日当心射。家翁做不堪,痴聋术可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