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鹅溪清丝清如冰,上有千岁交枝藤。
藤生谷底饱风雪,岁晚忽作龙蛇升。
嗟我虽为老侍従,骨寒只爱布与缯。
床头锦衾未还客,坐觉芒刺在背膺。
岂如髯卿晚乃贵,福禄正似川方增。
醉中倒著紫绮裘,下有半臂出缥绫。
封题不敢妄裁剪,刀尺自有佳人能。
遥知千骑出清晓,积雪未放游尘兴。
白须红带柳丝下,老弱空巷人相登。
但放奇纹出领袖,吾髯虽老无人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