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高高骊山上有宫,朱楼紫殿三四重。迟迟兮春日,
玉甃暖兮温泉溢。袅袅兮秋风,山蝉鸣兮宫树红。
翠华不来岁月久,墙有衣兮瓦有松。吾君在位已五载,
何不一幸乎其中。西去都门几多地,吾君不游有深意。
一人出兮不容易,六宫从兮百司备。八十一车千万骑,
朝有宴饫暮有赐。中人之产数百家,未足充君一日费。
吾君修己人不知,不自逸兮不自嬉。吾君爱人人不识,
不伤财兮不伤力。骊宫高兮高入云,君之来兮为一身,
君之不来兮为万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