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搔首问青天,奇事古未有。卓卓邦之良,伐木难求友。
彼哉复彼哉,蝇营而狗苟。遇合转有期,黄金印悬肘。
岂真造物心,厚薄薄者厚。施报终循环,祸福暂杂糅。
慎勿快一时,而贻子孙丑。世路何险巇,凛若驭索朽。
大千世界中,岂容此辣手。名利与恩怨,锢人如枷杻。
静悟得真诠,俗尘几抖擞。我友赵泾川,同心坚素守。
时正届重阳,邀朋置酒瓿。酒酣析此理,细比牛毛剖。
整顿入新时,诗如狮子吼。我为进一解,负人人亦负。
何如息所营,事事居人后。澹泊葆天真,毋为戎之首。
乡居学老农,躬耕十余亩。冠带不能拘,群小不得纠。
徜徉以俟时,终当得所偶。否侧伏草间,高歌将进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