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洒砌听来响,卷帘看已迷。江间风暂定,云外日应西。
稍稍落蝶粉,班班融燕泥。飐萍初过沼,重柳更缘堤。
必拟和残漏,宁无晦暝鼙。半将花漠漠,全共草萋萋。
猿别方长啸,乌惊始独栖。府公能八咏,聊且续新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