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南窗晃郎宜春夏,松竹与君为大雅。
雨杂吾伊声洒洒,劝君读书无苟且。
北窗窈窕宜秋冬,松竹与君为大忠。
风杂吾伊声沨沨,戒君读书无雷同。
竹生受虚松受实,根器性天道之质。
他人见疏君见密,一薰旧染百俱失。
风雨不移君读书,由松之实悟竹虚。
回首书皆糟粕余,一真超然万物初。
松竹于学机相触,学成终不负松竹。
拔地摩天立于独,逃独归群成更熟。
今朝六十八,历岁知既夥。
青春不还人,七十近在左。
流光迅昼夜,忽忽迸石火。
我与石火争,寄活真螟蜾。
但愿无疢疾,诗骨瘦亦可。
浮云载富贵,过眼颐不朵。
先人有薄田,数口颇缠裹。
关门事清咏,天地自容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