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帝子威仪绝,储妃礼度优。叠鼓陪仙观,凝笳翼画輈.
郁郁神香满,奕奕彩云浮。排空列锦罽,腾欢溢皇州。
金闺未息火,玉树钟天爱。月路饰还装,星津动归佩。
紫极流宸渥,清规伫慈诲。恩波洽九流,光辉轶千载。
列席诏亲贤,式宴坐神仙。圣文飞圣笔,天乐奏钧天。
曲池涵瑞景,文宇孕祥烟。小臣同百兽,率舞悦尧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