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一蒿绿水,四面青山,山水皆韶秀。东风晴昼。苏堤外、十里平湖春透。
小桃细柳。看西子、芳容依旧。棹烟波、合有高人,艳福频消受。
苏白风流谁复。有参军此日,经纶抱负。平原特绣。
管湖山、预兆他年太守。词传红藕。夸胜迹、应多吟友。
和阳春、尽倚新声,按拍惭予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