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西湖清丽春雨余,子今欲去其焉如。
九华插天远在望,三月不见愁容舒。
二儿奔逸汗血驹,辈视长离与鵷雏。
去年冒雪来其俱,一鸣上国惊群儒。
书不风人人负书,公卿岂庆终犁锄。
惠然过我骑甚都,萧萧晚吹飘襟裾。
借问能留旬月无,吾亦理棹其归夫。
为言与君不同涂,蔼峰松竹鸣笙竽。
奇童小友良不诬,异哉老蚌生双珠。
君之是行亦荣欤,三胡盛事喧州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