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神工开佛刹,鬼斧凿虹桥。两峡攒流小,孤峰抱寺遥。
烟霞低几槛,钟梵落江潮。洞古云常湿,崖阴雪未消。
昔来望空翠,此日陟岧峣。萝月诸天近,松风万壑骄。
鸟啼皆说法,霞起尽成标。灵药芝田供,金绳觉路招。
日车何用驾,风驭似相邀。鹤度瑶笙响,云开绛节朝。
尘襟思洗涤,仙路隔冥寥。俯仰成今昔,年华老世嚣。
此身何著落,生趣转萧条。方外期高尚,区中惬久要。
宁须待婚嫁,且去混渔樵。服制山中薜,粮收峡口苗。
回头当早早,失路恐迢迢。有分寻真去,无才免俗谯。
悟来翁失马,梦去鹿蒙蕉。天明解缆去,又任梗蓬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