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乐禁初开,平地耸、海山清绝。千里内、欢声和气,可融霜雪。盛事总将椽笔记,新歌翻入梨园拍。道古来、南国做元宵,今宵别。
灯万碗,花千结。星斗上,天浮月。向玉绳低处,笙箫高发。人物尽夸长乐郡,儿童争庆烧灯节。疑此身、清梦到华胥,朝金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