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楚山固多猿,青者黠而寿。
化为狂道士,山谷恣腾蹂。
误入华阳洞,窃饮茆君酒。
君命囚岩间,岩石为械杻。
松根络其足,藤蔓缚其肘。
苍苔眯其目,丛棘哽其口。
三年化为石,坚瘦敌琼玖。
无复号云声,空余舞杯手。
樵夫见之笑,抱卖易升斗。
杨公海中仙,世俗那得友。
海边逢姑射,一笑微俯首。
胡不载之归,用此顽且丑。
求诗纪其异,本未得细剖。
吾言岂妄云,得之亡是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