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奎光夜向金陵见,学士声华劳圣眷。江南草木亦知名,不独文人求识面。
祠臣自古号仙官,留都更与仙官便。禁鼓何妨朝卧稳,名山一任春游遍。
乐极惟愁儿辈觉,赋成不托乡人荐。长安见日未忘情,杞国忧天时动念。
诗谏应陈创缔难,笔诛肯代奸谀传。冷语冰人殊不畏,热官炙手谁能羡。
先生有似东坡老,峨嵋也近西充县。奇才昔感先皇知,久次宜联浴堂殿。
带看腰下始生花,玉在璞中羞自衒。我嗟蒿倚失长松,史局相望却生怨。
代言自合应时须,莲炬重来还燄燄。试看花骥发谁迟,暮刷不教驽足先。
庐州别驾亦小坡,便亲少慰看云愿。家庭倡和有新诗,寄我时封两三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