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嫣红姹紫,装缀浓韶千顷。正残雪西风门巷,幻出蓉城。
坐倚薰笼,紫皇连夜展霓旌。不须重借,开元旧鼓,催动芳盟。
埽径对花,妍姿雅态,回念神京。看温室玻璃日射,春遍蓬瀛。
指点幽丛,霎时开谢感难平。微吟闲醉,碧云天暮,四序都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