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北馔厌羊酪,南庖丰笋菜。
自北初落南,几为儿所卖。
习知价廉平,百态事烹宰。
盐曦枯腊瘦,蜜渍真味坏。
就根煨茁美,岂念炮烙债。
咀吞千亩余,胸次不虿芥。
二妙各能诗,才名动江介。
诗论多佳句,脍炙甘我嘬。
因君思养竹,万籁听秋噫。
从此缮藩篱,下令禁渔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