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每怜张俭一身多,妻子相将奈尔何。巫峡落帆灯外雨,岷江倚杖泪前波。
官微谁识寸心赤,愁剧偏令双鬓皤。赖有松篁同岁暮,龙依冰雪待阳和。
梦驰乡路书难达,酒尽郫筒市再过。时序频惊蜀风土,云霞常忆晋山河。
索居自惜残年病,混俗宁为古调歌。万里全生还旧业,太行佳气郁嵯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