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弱龄倦簪履,薄晚忝华奥。閒沃尽地区,山泉谐所好。
幸遇昌化穆,惇俗罕惊暴。四时从偃息,三省无侵冒。
下车遽暄席,纡服始黔灶。荣辱未遑敷,德礼何由导。
汩徂奉南岳,兼秩典邦号。疲马方云驱,铅刀安可操。
遗惠良寂寞,恩灵亦匪报。桂水日悠悠,结言幸相劳。
吐纳贻尔和,穷通勖所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