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画笔应难到。称冰肌、清凉无汗,摩诃秋早。妙像应图天然秀,难得神清更好。
怜璅子、掌中娇小。不把画场双眉斗,恰青衫、未抵红裙傲。
论高格,九仙抱。
嗤他皮相争颦笑。漫销魂、花柔疑没,肉匀足冒。可奈相思深如刻,瘦损香桃多少。
怕玉比、玲珑难肖。知己半生除红粉,莫艰难、市骏金台道。
只无俗,是同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