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渥洼骥子展足长,朝发燕都夕夜郎。
一腹如椰贮夜光,挥毫落纸烂成章。
诵筴无遗忘,风采耸动中书堂。
伯父一见金玉相,声之以诗鸣凤凰。
顾我外氏出义阳,忝与此郎为雁行。
窃效序送童子张,期子更阅几星霜,
姓名金榜相颉颃。
春阳势未舒,林深暮还冷。开轩怅久坐,独对青松影。
石龛冱闲云,苔井响寒绠。惊客鸟翻翻,照佛灯耿耿。
华畾辱远过,杂遝破幽静。临风笑语温,道念心已领。
谅惟高世士,元非玩光景。遥送出林扉,新月悬西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