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言归虽故栖,雅志亦良友。奈何数诗筒,不得屡杯酒。
纵云三十里,每见莫能久。是以朝暮间,相思辄成又。
去年梅花作,佳处犹在口。今年梅花期,抚事才转首。
翩思接中屦,兀若限林薮。君行集彤庭,我政安瓮牖。
西湖觅林逋,东阁怀杜叟。寒岁识松坚,同心见兰臭。
前朝习凿齿,书来问安否。并话罗浮山,抗尘应抖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