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小山寻杖屦,璧水欢荆榛。
结屋依泉石,弹冠谢俗尘。
伤心天宝事,散发义熙民。
芝岭甘幽旷,桃源慕隐沦。
田园谋老计,花竹结芳邻。
孔孟惟忧道,夷齐不患贫。
无官劳远梦,有地着间身。
来往唐冠带,留题汉缙绅。
知君易尚在,吾亦守吾真。
平生颠傻,心猿轻忽。乐章集、看无休歇。逸性摅灵,返认过、修行超越。仙格调,自然开发。四旬七上,慧光崇兀。词中味、与道相谒。一句分明,便悟彻、耆卿言曲。杨柳岸、晓风残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