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昔在岁庚辰,仲冬月二吉。于时自徐墓,少女风转疾。
冒雨扶师龛,仓皇以身衵。密羃无际云,熹微露隙日。
倏尔四垂净,荧然一星出。千旌斗缤沓,万户奏芬苾。
师龛既已奠,余亦宁耳室。虽谢衾枕殢,而多笔研役。
厌事事转多,问心心或轶。良友多中溃,竖子时见嫉。
三载俄已周,所得无一实。夜雪射晶荧,晨霞吐鲜霱。
彷佛灵驾过,能无内惭怵。更矢蹈海言,仰希出世术。
将从咫尺地,泛扫万缘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