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公勿自疑应自许,此事今稀良近古。青鲸跋浪入重溟,下视万鱼空呴呴。
金貂玉蝉非性分,曾不羞惭谓天与。以同自证死不间,谬窃光荣眩儿女。
如公一占蜚遁爻,爱网百重斯以斧。丰狐文豹脱灾皮,建德遨游孰能阻。
旁观尚觉腰带适,四体乍如生翨羽。任呼狂客似知章,免作尚书等怀祖。
眼看筐箧事纷纷,灭没飞鸿下平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