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光禄池台,将军楼阁,十年一梦中间。短衣匹马,重见镇州山。内翰当年醉墨,纱笼在、高阁依然。今何夕,灯前儿女,飘荡喜生还。衣冠初北渡,几人能得,对酒常闲。算唯君日日,陶写余欢。得陇且休望蜀,南山卧、白额黄班。茅檐底,男儿未老,勋业后来看。
人海散花雨,一雨一分春。聚来天上,春色飞作马头尘。
我辈萍踪浪迹,除却屠沽市僧,相见几天真。今日浦江尾,明日越江漘。
水中月,风里絮,池面苹。安得金模,丝绣不坏众吟身。
写出飞鸿爪印,留得灵犀心迹,挥手莫伤神。万国近同轨,尔我一家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