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望南躔一星,光映三阶。有仙翁、紫袍金带,佳辰海上筵开。
数流年、才周花甲,论风采、独步霜台。晚岁功名,诸郎科第,占却人间五福偕。
遥瞻祝、青天岱岳,翁寿并崔巍。还歌咏、日升川至,山有台莱。
羡吾乡、苏山甘水,钟灵辈出奇材。念当年、东山灯火,幸此日、北阙风雷。
契重金兰,情深葭玉,廊庙江湖共此怀。念同庚初度,与翁不得共衔杯。
伫看取、乔迁赴阙,丹诏飞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