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画鼓喧街,兰灯满市,皎月初照严城。清都绛阙夜景,风传银箭,露叆金茎。巷陌纵横。过平康款辔,缓听歌声。凤烛荧荧。那人家、未掩香屏。
向罗绮丛中,认得依稀旧日,雅态轻盈。娇波艳冶,巧笑依然,有意相迎。墙头马上,漫迟留、难写深诚。又岂知、名宦拘检,年来减尽风情。
歌舞阑珊退晚妆。主人情重更留汤。冠帽斜敧辞醉去,邀定,玉人纤手自磨香。
又得尊前聊笑语。如许。短歌宜舞小红裳。宝马促归朱户闭。
人睡。夜来应恨月侵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