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开元宫中鬼称母,丞相中丞恣为蛊。帝遣钟君嗣黄父,逐鬼无功谪荒土。
山阿被萝者谁姥,携雏橐装横周路。髑髅啾啾泣相语,夜半应烦老桑煮。
钟君好往一返顾,木客跳梁山魈舞。君不吾留稍安堵,与君传神叔宝甫,异日相逢莫相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