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秋近江南,荷香处、绿波烟涨。消永昼、一觞一咏,葛巾无恙。
文宴不须陈玳瑁,淋漓醉墨瑶笺上。鲙松陵、新钓四腮鲈,渔家饷。
小鼎中,轻云漾。险韵句,频频唱。也胜它黄公垆畔,共酌村酿。
细雨曾催杜老诗,花开不待三郎杖。看群贤满座似神仙,兰亭状。
梧桐庭院。对花曾解语,游骢系倦。逗聪明、窣地帘垂,浑不是旗亭,酒边歌畔。
明月窥人,刚移得、窗纱绿满。岂当前能料,写入生绡,景情都换。
太息彩云易散。忆望中缥缈,玉楼天半。闹春红、看遍长安,奈廿四番风,飘零空怨。
薄倖樊川,也赢得、三山梦断。问旧人、得似荷戡,灯前重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