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人皆有离别,我别不忍道。惟应付梦幻,事已共一笑。
忆昔与仲别,秦淮汇秋潦。相望一叶舟,目断飞鸿杳。
伯兄阳羡来,万里踰烟峤。未温白鹤席,已饯罗浮晓。
江边空忍泪,我亦肝肠绕。崎岖七年中,云海用浩渺。
岂知羌村晚,惊拜杜陵老。干戈虽事异,欢喜动夷獠。
山川旧悽惨,云物今清好。不似玄都桃,秋风不堪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