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君莫夸少年,与我惫者疏。
我亦尝少年,少年君不如。
谈谐今已忘,犹有少年余。
东南山水国,早得飞长裾。
春园虎丘树,夏槛玉泉鱼。
吴妍与楚豔,过眼日千车。
当此秋风凄,游子易欷嘘。
我时未更事,意气益发舒。
出门有佳侣,遇胜不得虚。
惟忧日晷短,当去亦踌躇。
官曹人所厌,高士不肯居。
平生纵观处,最在客南徐。
姻党四面集,彩衣拥安舆。
停觥待淮蟹,醇甘逮僮胥。
道路无此愿,此愿胜乡闾。
自从抹陵归,郁郁不再摅。
三间风雨屋,僻其荒林墟。
非君好事者,谁能至吾庐。
今来建溪上,逢君屡相於。
行藏且勿问,人世有乘除。
旧狂我已悔,新锐君当祛。
男儿不用世,资身在犁锄。
临风赠君别,劝君惜居诸。
劝君重桑梓,劝君重名誉。
岁晚未相忘,频寄山中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