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缇帅不踏金吾门,子侯不爱平阳勋。丰城巷西买山色,日有山人来论文。
其北琳宫创先代,深林往往栖白云。道流颇类陆修静,有酒肯避陶徵君。
二侯飞骑四呼召,河朔故事君不闻。冰弦再鼓动秋气,银烛数行催夕曛。
老夫华发忝祭酒,醉客朱眼同参军。窗前系柳紫茸辔,砚底飞华白练裙。
黄冠手捧帝宸翰,彷佛五色烟絪缊。茂陵玉盌亦自出,乐通金印何足云。
桑田已解沧海变,华胥倘道糟丘分。明朝折简但致我,得醉何必皆同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