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读罢《南冠草》。为慰冰铮铮铁骨,泪沾衿抱。黑狱沉沉不见底,长日如临冰窖。
更虎豹当关咆哮。九死一生终不悔,只哲人零落萦心窍。
喷齿血,抗强暴。
十年浩劫人妖倒。有几人临危不惧,坚持节操。伏虎除妖终有日,四海同声欢笑,又重见春光照耀。
一卷吟笺志节在,是人间血泪凝成稿。凭毅魄,宏诗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