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去年至日犹从俗,今年至日曾无肉。
食无脔炙情勿伤,祭不毛血贫太酷。
起与妇谋宜早计,我典春衫君前髻。
但得豚肩略揜豆,敢事三牲共日祭。
妇将捩发犹忸尼,请君凭几听致词。
所闻奉祀贵戾洁,诚果不立丰何为。
自为君为今有年,君家俭千相流传。
以其所养昔固尔,称所丰俭今宜然。
况闻隆杀古有制,礼贵视时成恺悌。
顺成八蜡乃得通,圣治功成方飨帝。
方今大礼曾未充,仓廪不与昔日同。
无财无田不可祭,子有笾豆那能丰。
且求远去酌行潦,在野不应嫌薄少。
待得故乡兵马空,共买羔羊荐清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