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索居独寡欢,巾车入城闉。
亲旧久不见,一见交相欣。
挽衣招我饮,惟恐我出门。
不招我亦往,不留我亦存。
殷懃复如许,不住我岂真。
是时梅始花,吹香落金尊。
酒冽肴果富,咀啜俱芳珍。
丞相我知已,大守吾故人。
言非汰尘杂,尘杂不入言。
初谈圣贤髓,终谈天地根。
而况衔杯酒,不乐复何云。
山侗谨劝,名利人人。只知富贵安身。岂悟吾门一著,出世根因。虎龙交驰凤阙,更无中、婴姹成亲。谁信道,并不忏凡俗,夫妇婚姻。金木三般问隔,用玄机斡运,混合成真。顿觉男儿怀孕,不神而神。性命不由天地,自心知、永占长春。神光灿,跨云归,参礼洞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