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维皇恭明祀,卜郊时再阳。指期戒先事,习吹诵故章。
竹宫俨清閟,羽佩溢中堂。蕝阶罗舞钺,著位表官行。
升歌出睿藻,妙奏发清商。胪音肃远响,华钟泛高张。
虚罍待实醴,荐璧愿承筐。想兹天步临,穆若垂景光。
骏奔贵有恪,报说永无疆。岂同交门享,恍惚事神方。
揆余承人乏,具寮惭奉常。兹焉陪群彦,会此灵畤旁。
执礼素寡术,敕躬何敢忘。愧无《安世歌》,徘徊望斋房。